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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时评丨细化行业规则,让“全装修”不再“羞答答”

  自从全装修住宅交付以来,业主对装修质量的“吐槽”,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。为统一我市全装修住宅设计标准,提高全装修住宅设计水平,规范全装修住宅设计行为,宁波市住建局日前发布了《宁波市全装修住宅设计技术细则》(以下简称“《细则》”)。该《细则》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(6月26日《现代金报》)

  “全装修”住宅是指在住宅交付使用前,户内所有功能空间和公共部位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,设备管线及开关插座等基本安装到位,厨房、卫生间等基本设施配置完备(水、电、气等开通手续需要业主自行办理),满足基本使用功能,可直接入住的住宅。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“拎包入住”。这种交付使用的模式,切合了时代的需要。一个方面是,降低了业主劳动和烦恼,不再需要为装修事情操心费力。一个方面是,可以规避“各自为战”的一家一户装修给小区带来的污染,给电梯等公共设施造成的伤害。

  然而,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,都会是“幸福喜悦”和“烦恼无限”共存的。“全装修”也成为了“羞答答”的事情。具体来说,就是“全装修”不能实现“全满意”。一些房产企业甚至出现了“假装修”、“乱装修”。不仅装修结果和设计图纸不符,有的甚至是偷工减料,让业主意见纷纷,最终给“全装修”时代的到来设置了障碍。一些业主因为“不满意”而不得不“再装修”。

  无疑,规范行业标准,提升行业质量,是促进“全装修”的不二选择。为此,宁波市专门制定了“行业规范”。这份长达1.8万余字的《细则》,从一个插座的选择到居室地板的质量,从一个灯泡的使用到一根电线的设计,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。《细则》指出,“套内前厅、起居室(厅)、卧室顶棚上灯具底面距楼面或地面面层的净高不应低于2.10米”“全装修住宅套内装饰装修完成后,套内通往卧室、起居室(厅)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米;通往书房、厨房、卫生间、储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.90米”;同时,明确“全装修住宅套内应设置储藏空间”,以及“与儿童、老人用房相连接的卫生间走道、上下楼梯平台、踏步等部位,宜设置脚灯,脚灯距地高度宜为0.40米”等。

  如此精细化的规定,全部都是从业主利益考虑的。可以说,这样的精细化规定,能够较好维护业主的利益。在“全装修”时代,我们就是要维护好业主的利益,让“全装修”这种模式得以在法制化、规范化道路上前行,倒逼房产企业不敢“假装在装修”、“糊弄在装修”,给业主打造一个“温暖的家”。